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112-04-01-573952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黄埔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海洋路、9号路及沿江路等市政道路,路线总长约1672米。其中海洋路长约87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9号路长约49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和双向四车道;沿江路长约3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最大排水管径为1650mm)、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274.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601.11万元。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长洲连接洪圣沙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7228),于2023年12月9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一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二为准。 三、本项目的GZZB文件有修改调整(含最新工程量清单cos版),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三为准。 四、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四为准。 五、本项目第六册照明工程图纸有修改调整,以本补充公告的附件五为准。 六、本项目的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已作调整,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一:招标公告(调整后) 附件二:招标文件(调整后) 附件三:GZZB文件 附件四: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调整后) 附件五:第六册照明工程图纸(调整后)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2344090.2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2-0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2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2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更多中的最新指引。 |
开标方式 | 现场及开标系统实时同步进行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1-22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87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3801—3804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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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2206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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