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管综合评定 C级桥梁维修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综合评定 C级桥梁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 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津大桥、志成桥、津海桥、华苑中浮桥、爱民桥、青年桥 6座市管桥梁检测评定为 C级,桥梁不同结构部位破损,影响桥梁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应对桥梁进行综合性维修,以改善桥梁受力状态。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 设计服务周期
中标后,接到招标人下达任务通知书之日起 1 0 天内,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市管综合评定 C级桥梁维修工程设计招标,本项目 包括 1、志成桥、海津大桥 2座立交桥维修主要包括裂缝修补约5.3万延米,桥面铺装维修约 8.7万平方米,引路铺装约 2万平方米。同步维修伸缩缝、泄水孔,栏杆除锈油饰。2、华苑中浮桥、津海桥、爱民桥 3座桥梁维修内容主要包括裂缝修补约 200延米,桥面铺装维修约 700平方米,钢栏杆安装约 80米。同步维修伸缩缝。3、青年路桥钢混结构桥梁维修包括桥面钢板更换约 90平方米,除锈油饰约 540平方米,新增地袱栏杆约 40米。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 近五年( 20 1 9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城市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 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信誉要求:
( 1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5 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 5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副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类似 城市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的设计 业绩。
设计工程师: 3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 、财务要求: 附 2020-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注:
1.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022年度至今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的 , 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请 于 2 02 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 4 年 6 月 26 日 , 每 日 上午 9 时至 1 2 时 , 下 午 14 时至 17 时(北 京 时 间 , 下同 ) , 在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 A座11楼1109室) 携带 投标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 招标 文件 。
5.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价 500 元 , 售 后 不 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 4 年 7 月 11 日 0 9 时 30 分,地点为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 三 开标室 (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 。
6.2 逾 期 送 达 的、 未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者 不 按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投标 文 件 , 招标人 将 予 以 拒 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zsp.tj.gov.cn/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105 号 | 地 址: |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 A座11楼1109室 |
邮 编: | 300171 | 邮 编: | 300131 |
联 系 人: | 黄方略 | 联 系 人: | 宋媛 |
电 话: | 022- 24306249 | 电 话: | 022-86599692-800 1/8008 |
传 真: | 022- 24306249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tjshzx2021@1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
9.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方略,电话:022-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 022- 63081917,传真: 022- 63081917。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 南开 区宾水西道 10号。
202 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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