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的编号 为 安建招字 [2024]039号 的 安溪县城南片区鼎尚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 [2024]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安溪县城南片区鼎尚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规划南坪路交叉口,终点至规划同南路交叉口范围,道路长度约 258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路基边坡(边坡类型为土质边坡,边坡高度24米,安全等级一级)、市政管线、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及交通工程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约 2000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 2000 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项目地质勘查和施工图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
2.5.2内容: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取样、试验、测试、工程测量、 岩土工程设计 等勘察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工程、路基边坡、市政管线、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及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的设计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 1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 计 市政行业( 道路 工程) 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2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勘察(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 资质;
备注: ( 1)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 2)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文件执行若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各省份资质审批部门发布相关规定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 成员不超过两个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 道路工程 ) 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 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 不要求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 4 年 07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泉发改规 [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7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4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地点 :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二层) ;
7.2. 本项目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000 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2.78 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 。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号楼 ,邮编: 362400 ;
电话: 15959972602 , 传真: / ;
联系人: 谢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 11楼C、D、E单元 ,邮编: 362 00 0 ;
电话: 13515056562 ,传真: 0595- 28008910
联系人: 李国栋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楼 六 层
联系电话: 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二层
联系电话: 0595- 688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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