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美伯路(至贤路-彭祖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吴区鸿山街道美伯路,北起至贤路、南至彭祖路。 | |||
2.1.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吴区鸿山街道美伯路,新建道路北起至贤路,南至彭祖路,道路全长1260米,红线宽度 24米,双向4车道,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桥梁、管线、绿化等其他配套工程。新建桥梁为单跨16m简支板梁桥,总长度为24.885m,总宽度为27.5m。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350。 | |||
2.1.3 合同估算价:46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8日 | |||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安装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自2022/09/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9/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6/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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