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晋江市美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晋江市维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的编号为晋设招20240912012 的 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2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美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晋江市维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梅岭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位于梅岭中片区,包含17条市政道路,路线总长6.28k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各条道路基本概况如下:(1)石鼓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顺接现状石鼓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0.519km,标准路基宽度34米,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速度50km/h。(2)平山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纵一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0.266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3)纵一路起于现状双龙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石鼓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1.052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4)梅锦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世纪大道,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0.557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km/h。(5)世纪大道辅道起于拟建锦塘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横四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649km,标准路基宽度18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6)横一路,分左右幅及环形布线,起于拟建古塘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48km(其中左幅路线0.269km,右幅路线0.27km,环形部分0.21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不含中央绿化景观带),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7)横二路,分左右幅布线,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左右幅路线长均为0.128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不含中央绿化景观带),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8)横三路,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44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9)横四路,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先由北向南再转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302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0)纵二路,起于拟建石鼓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规划横五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00km,标准路基宽度16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1)古塘路,起于现状双龙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梅锦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587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2)锦塘路,起于现状锦塘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世纪大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307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3)锦霞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古塘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88km,标准路基宽度18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4)荟宁路,起于现状荟宁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现状慈宁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305km,标准路基宽度12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5)支一路,起终点均为现状梅锦路,为半环线道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274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16)支二路,起于拟建支一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现状咸宁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133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17)支三路,起于拟建支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梅岭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287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945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172.5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其中本项目工程勘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及旧路路面检测(若有),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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