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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公告

· 2024-10-23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内容: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内环路高架桥、海印桥桥梁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道路事务中心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按照《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涉及桥梁(隧道)制定结构检测及监测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应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前报送道路事务中心备案。

5.采购控制价:无。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7.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

8.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

9.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

11.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12.其他内容:无

13.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8楼804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520311231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有):无。

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实施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项目编号:4920-CIP20240166),现就本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
  • 项目简介:

1、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部分施工路段涉及内环路高架桥、海印桥桥梁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道路事务中心的复函意见,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按照《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涉及桥梁(隧道)制定结构检测及监测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应在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前报送道路事务中心备案。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三、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4《用户需求书》。

四、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五、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海珠区东晓路主管(滨江中路-前进路)燃气管道更新工程涉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评价及检测报告项目,报价应为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费用等。

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截止报价时间到后组织评委开启报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对于同一控股股东的不同报价单位参与我司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竞争、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招标人计算评标参考价时仅取上述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的价格进入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超过项目估算价,则按符合第四条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报价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项目估算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询价失败。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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