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陈前路(布塘南路-洪新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陈前路(布塘南路-洪新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陈前路(布塘南路-洪新路)道路工程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起于布塘南路,终于洪新路总长度2238米。其中:1.布塘南路-郭山南路段:长度933米,红线宽度22米,为城市支路。2.郭山南路-洪新路段:长度1305米,红线宽度30米,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缆线沟、燃气、中水等。建安工程费约6033.07万元。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缺陷责任期),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乙方无条件应响应甲方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赔或补偿。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6033.07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1322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期限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止。其中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所有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标准: 本工程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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