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拟对吴州路泵站、新施沙路泵站春江路1#泵站、春江路2#泵站等56个泵站进行设备更新,城南快速路、江阳路、渡江南路等道路管道重大缺陷点修复约2271处,实施邗江河倒虹管(DN1350)完善(长约160m),六圩污水厂南侧一二期进厂管道扩容(长约30m),生命线及智慧排水提升完善等工程。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9341.52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38.55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①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②项目管理;③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检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与聘任合同);
3.5.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包含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3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83号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左主任 联 系 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2899360 电 话:15050787398
传 真: 传 真:0514-8759114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07626480@qq.com
10.备注
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4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合同)。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0.5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竞春 联系电话:0514-87591145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1.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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