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大溪南路(枇杷圩路-小水门大桥)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水市大溪南路(枇杷圩路-小水门大桥)道路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丽发改项管〔2021〕40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331100-48-01-069977-000,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5511.21万元,工程概算50427.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799.73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 973 米,红线宽 19-28 米。项目总用地面积45046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27304平方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网管线和道路景观绿化、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设施。本项目最大管径D2200mm。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主城区水南区块,西起枇杷圩路,东至小水门大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垃圾箱、公交站台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给水工程、各类管线迁改工程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60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690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合格,确保九龙杯优质工程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综合工程[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是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或供水或排水或中水或燃气或热力或电力或通信或照明等)组成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 ;
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令,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或施工许可证;(3)工程中标通知书;(4)开工令;(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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