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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3-2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A类 |
开标时间 | 2025-03-21 09:00: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6{text-indent:21.0pt;}span.X6{font-size:10.0pt;}p.X7{text-align:lef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span.X11{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大桥周边岸线慢行系统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美大桥周边岸线慢行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大桥北桥两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改良红树林种植区土壤、景观、电气等工程,具体规模如下:1.新建栈桥桥长584.5米,桥宽6.5米,最大单跨15米,起终点连接集美大桥北桥头两侧岸线慢行系统,桥身下穿集美大桥;2.北侧岸线人行道改造长160.41米(仅改造观景平台至滨海旅游浪漫线一期段),衔接现状环东海域慢行系统;3.新建排海口处景观平台,面积约309平方米;4.改良红树林种植区土壤636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约35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87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工程费约2879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工程费约2879万元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新建栈桥桥长584.5米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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