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工程(纵四路)(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250218006),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3.招标范围和内容(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内容、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更正如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2555.7102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6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600m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2555.7102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6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600mm;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4.2修改为:
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业主单位委托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其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的备案(复核)意见为准。
3、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2.2 ⑤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问题1:本项目土石方外运运距按3km包干计算(含土石方收纳费及弃土场费用),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约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答:按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预算执行。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工程(纵四路)(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工程(纵四路)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审[2024]11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品牌工业城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工程(纵四路)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2555.7102万元,本工程为新建城市道路(不含桥梁),项目起点接横一路,路线由北向南,沿线与横二路、横三路平面交叉,终点接横四路,道路全长 814.85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设计时速40kmh,道路按双向四车道布置,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K0+602.739处新建1座3-4.4×4m钢筋砼箱涵顺接现状河道,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6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600m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工程(纵四路)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2555.7102万元,本工程为新建城市道路(不含桥梁),项目起点接横一路,路线由北向南,沿线与横二路、横三路平面交叉,终点接横四路,道路全长 814.85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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