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壹号第五立面示范点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现对滨江壹号第五立面示范点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7010701100181001)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部分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现修改为: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现修改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房建工程施工员 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 人 )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也称劳资专管员) 本项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须通过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但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现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房建工程施工员 1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 人 )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3月14日
滨江壹号第五立面示范点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壹号第五立面示范点改造项目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审批〔2024]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滨江壹号小区内(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454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69916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进行滨江壹号第五立面示范点改造,包括12幢建筑物的屋面平改坡改造、晾晒设施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699160元(含暂列金166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 号) 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 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 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 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投标都将被否决, (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 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 文件中涉及质量 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5、投标人应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6、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 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 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 年12月31日前和 2024 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 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 5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3 08:00:00至
2025-03-27 08:30:00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0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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