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项目编号:4003-AIP20250010)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
2.本次询价内容: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第二次询价)
2.1项目概况: 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 ,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越秀区永福路主干管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越秀区机务段大街60号至303号燃气管道工程、越秀区先烈南路(华泰宾馆路口-青龙坊路口)燃气管道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部分管段施工路由涉及在内环路高架桥(南岸路段)、内环路高架桥(永福路段)、广州机务段立交桥、东风路先烈路立交桥等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根据桥梁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依据《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工程施工前需要对施工影响区域内的桥梁进行安全评估和施工后对桥梁进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工程施工前安全评估工作应基于施工设计方案对桥梁影响分析做出安全评估,并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施工作业对桥梁设施影响的安全评估报告,工程施工后桥梁(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工作应基于桥梁结构检测报告和作业过程中的桥梁监测数据开展,并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施工作业对桥梁设施安全影响的评估意见。工程施工前的桥梁安全评估报告应该在签订合同生效后30天内出具报送桥梁管理部门备案,工程施工后的桥梁(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应该在项目完工后30天内出具报送桥梁管理部门备案。报价方出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桥梁安全评估报告和桥梁(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并且满足询价人及桥梁管理部门的要求,否则应配合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施工位置分别涉及具体桥梁情况如下:①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及内环路高架桥(南岸路段);②越秀区永福路主干管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及内环路高架桥(永福路段);③越秀区机务段大街60号至303号燃气管道工程涉及广州机务段立交桥;④越秀区先烈南路(华泰宾馆路口-青龙坊路口)燃气管道工程涉及东风路先烈路立交桥。
3.资格条件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2报价人需持有以下承包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市政公用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项目报价原则
4.1报价标的:栅外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个燃气项目涉道路桥梁施工安全评估和(地震动、风荷载)安全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费用约30万元,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桥梁安全评估、桥梁安全影响评价服务报价清单、附件2报价承诺书报价格式报价、项目承包需持有的资质证书,并以总价、桥梁安全评估、桥梁安全影响评价服务报价清单形式报价,本项目总价包干,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4.2本项目发包人设拦标价,开启报价前拦标价不公布。
4.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5.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整。报价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
7.报价文件递交: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系统上传至本项目报价附件。
8.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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