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景观亭地名标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桥梁、景观亭地名标志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cg202504-028
项目名称:城市桥梁、景观亭地名标志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的32座未命名桥梁(其中清琅大桥已完成,不含在本项目内)、滁州市园林管理中心管养的65座未命名景观亭和2座未命名景观桥按照《地名标志》设计、制作地名标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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