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112-04-01-2013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整治扶胥运河南湾支涌段河堤长度约1475米,其中新建河道长度约840米;改造长度约633米。新建2座人行景观桥。沿线水岸环境提升面积约24200平方米。其中园建约16500平方米、绿化约6200平方米、景观墙约1440平方米,新建驿站3座。2.新建排涝泵站2座。3.改造庙头支涌2号闸(水陂),以及新建照明、标识、城市家具、临时桥梁等配套设施。工程需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排涝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四等水准测量。项目总投资约为6549.80万元,工程费用约5941.10万元 | ||
招标内容 | ①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②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6.86194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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