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221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221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为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设计,包含城市快速路,具体项目如下:金寨路—南一环交口:续建南一环西向东方向预留平台至高架落地段;包河大道(南二环—龙川路):续建包河大道北向南方向预留平台至高架落地段;北一环—阜阳路交口。 2.7 项目投资估算: 7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暂定7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 设计服务期限内,围绕立项、工可、方案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等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阶段所需的设计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10万元: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条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条要求的工程勘察资质; (3)3.1.2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4)3.1.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文章推荐:
永川城西片区路网及一环路改造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