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 年葫芦岛市大养线(大石桥村至兴凌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第五开标室 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 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张莹莹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 辽 221202095226 1 2 3 … 2 项目总工 周明旭 职称证 00382328 2 3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铁岭市平桓线 ( 朝阳 加油站至朝阳桥段 ) 修复养护工程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 中心 西丰县境内 K27 800-K28+800 2021年6月14日 2021年7月3日 2 康平县 2023 年农村公 路建设工程四标段 康平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 中心 康平县境内 2023年6月8日 2023年11月20 日 3 …… 第二名兴国永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日合同名 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黄海群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 赣 2362021202292605 1 兴国县葫 芦坝至上 坑子公路 改建工程 2023-02-0 6 2 3 2 项目总工 胡贵芹 工程师 3600708303098 1 2 3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兴国县均村乡大罗坡至笔架 山双车道拓宽改造工程 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兴国县 2022-12-28 2 3 第三名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郭振雅 二级建造师 辽 221111119307 1 / / 2 / / 3 / / …… / / 2 项目总工 高宇乐 职称证 183039079 1 / / 2 / / 3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葫芦岛市丹东线 ( 南 河桥至台里段 ) 中修 工程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 障中心 兴城市 2019.05.28-2019.09.05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上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1.1 项、 2.1.3 第 3 款要求,其投标补否决。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2024 年 5 月 9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4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5 )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5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6 )相关请求及主张;(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 21 号 邮 编: 1225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29-2050100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1 号 邮 编: 1225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429 - 3216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6-1 号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吴冬明 电 话: 024-83733447-85 电子邮件: 958448372@qq.com 2024 年 5 月 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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