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境内外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公司概况与招标范围2.1公司概况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航局)始创于1951年,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拥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水运行业甲级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双特双甲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主要从事海内外港口、公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水环境治理、水利水电、船闸、铁路、机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投融资、房地产、勘察设计、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业务,具有投资融资、咨询规划、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能力。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
包件1:境内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
包件2:境外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
2.2.2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2.2.3 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实际服务以询价人实际法律咨询服务需求为准。
2、要求报价人组成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2.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模式;
1、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为完成相应法律咨询服务在服务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所有的费用;
2、报价人所报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一切税费,其中增值税税率暂定为 6%。双方履约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值税税率,则保持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不变,按最新增值税税率对增值税金额和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金额进行调整;
2.2.5履约保证金:无
2.2.6支付条件:按季度结算的方式,在实际实施合同中进行约定。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
3.2 服务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招标单位境内外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熟悉建设工程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
3.3 财务能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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