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300-04-01-43304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海鲜文化旅游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海鲜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勘察及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大亚湾区澳头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全长624米,宽约为6-24米,新建DN300-2200雨水管880米,DN500污水管120米。滨海公园及滨海碧道绿化提升面积113444平方米、广场铺装硬化12048.4平方米、新建金门渔桥一座、新建海岸观景平台、海上栈道、观海步道及驿站等。其中含滨海公园一期项目、 海鲜街贯通道路工程、中兴二路(金门塘安置区南侧至海景东路段)市政工程、滨海公园海鲜街南侧建设工程、滨海碧道(坝光至渔人码头段)绿化提升工程、前进湾滨海岸线整体提升工程、南岭路至渔人码头亲水道建设配套工程等项目。(具体工作以相关审批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海鲜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勘察及设计。工作内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海鲜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等;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项目相关迁改等相关成果。具体专业包括:园林建设、道路工程(含城市主干路)、桥梁工程[孔跨布置为>40m]、给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2200)、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栈道工程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设计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及工程验收标准协助编制工程检测监测等任务书。 | |||
工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95日历天。其中: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 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464.73万元,其中勘察费112.32万元,设计费352.41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2.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2.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7.其他要求: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 | ||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http://zyjy.hui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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